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,为广纳优秀管理人才,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州市第123中学校长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职位
广州市第123中学校长1名。
二、应聘报名条件
(一)思想政治素质高,品德良好,热爱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;具有履行校长职责所必备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、工作经验、教育科研能力、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;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遵纪守法,清正廉洁,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。
(二)符合《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》(试行)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,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具备高级(或初级)中学教师资格,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;具有10年以上在中学任教的教龄;有3年以上校级(含副校级)领导岗位任职经历。(以上时间计算至2009年6月30日)
(三)非广州市常住户籍(含增城市、从化市)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69年6月1日后出生);但男性应聘者中符合《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》(可到网上查询)中第四条第(一)款第3点中(1)、(2)、(3)、(4)、(8)项规定的人员,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(1964年6月1日后出生)。
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应聘者,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(1964年6月1日后出生),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69年6月1日后出生)。
(四)身体健康。
(五)非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应聘者,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的有关规定。
三、聘任办法及待遇
1.校长聘期为3年。
经公开考试、考核选拔出被聘用的人员,由黄埔区教育局聘任为广州市第123中学校长。如受聘人员人事关系在我区属事业单位以外的,调入后人事关系在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实行人事代理1年。人事代理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的,办理正式聘用手续,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管理;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与聘用单位的聘用关系,人事关系转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挂靠,由本人自谋职业。
2.年薪标准全额为每年人民币16万元(税前)。
对受聘者在校长聘任期内,我区按照聘任协议规定,根据任期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年薪。
四、任期职责及岗位目标
(一)任期职责。
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,全面负责学校各项管理工作,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。任职期间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
(二)岗位目标。
1.办学理念与发展规划: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提出明确、清晰、符合学校实际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。明确学校今后三年发展的目标定位,主持制定反映学校教育理念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近期、远期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。
2.教学与科研: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,课程设置合理,在新课程改革中起积极作用。积极开展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革。教学注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,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,关注学生情感、态度、价值观的养成;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;对学习困难学生有具体帮教制度与措施。有体现办学特色的区以上教育改革科研(实验)项目或校本项目,每学年有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论著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。
3.队伍建设: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政治、业务素质的提高。加强班子团结,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。重视师资队伍建设,加强师德教育,积极开展校本培训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。
4.组织运作:依法治校,落实校长负责制,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,发挥民主党派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少先队组织和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管理的应有作用。实行校务公开,教代会职能得到充分发挥。任职期间学校无重大责任事故。
5.德育工作:重视德育工作,德育教育网络完善,不断探索德育工作新路子,有较强的针对性、实效性和主动性;形成良好学风、班风、校风;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。校园环境净化、绿化、美化。积极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活泼的校园文化活动。
6.学生发展: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。违法率低于1‰,犯罪率为零;学生操行评定优良率90%以上,后进生转化率80%以上。中考达到黄埔区初中毕业班工作一等奖考评条件。学生学科竞赛成绩每年同比有进步。
7.办学特色: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能够在德育、课程、教学、教师素质、考试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,形成学校办学特色,在当地有较好的声誉。
8.聘任协议所商定的其他目标。
五、招聘程序、时间安排
(一)招聘方式。
采取面向全国公开选拔方式进行。公开选拔分为笔试、面试、考察三个环节,各环节满分为100分,分别占总分的30%、30%、40%权重。
(二)具体安排。
1.在黄埔信息网、黄埔教育网发出公告,组织报名。(4月2日至4月22日进行)
报名须提交材料:
(1)《黄埔区教育局2009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州市第一二三中学校长报名表》;
(2)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、校级领导聘书(任命书)、专业技术职称证(技术等级证)、教师资格证、结婚证、计划生育情况证明、本人及配偶(含随迁家属)户口本等的复印件(A4纸);
(3)大一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及四寸全身照1张;
(4)相关业绩材料、证件复印件(A4纸)。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已婚应聘人员还须同时提交配偶的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、专业技术职称证(技术岗位等级证)等复印件(A4纸)。
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,报名材料不再退还。
报名应聘者须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填写《黄埔区教育局2009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州市第一二三中学校长报名表》,并须由应聘者本人对所填内容确认签名。并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,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拟招聘的职位数与报名人数、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:5,低于此比例则不开考。
2.资格审查。(初定4月23日〈星期四〉进行)
3.组织专业笔试。(初定4月25日〈星期六〉进行,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将在黄埔信息网、黄埔教育信息网公布。)
(笔试范围为:基础教育的相关政策、法规,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理论等。)
笔试满分为100分。
4.组织专业面试。(初定于4月26日〈星期日〉进行。)
笔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具备面试资格。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,参加笔试为5人的,笔试60分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,参加笔试超过5人的,参加笔试人数每增加5名,进入面试的名额增加1名,同一职位面试最多不超过10名;入围面试末位出现同分的,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。
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,包括口头表达沟通能力,对学校管理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,判断、分析及应变能力等。面试满分为100分。
5.组织考察。
笔试、面试总成绩(按权重计算)前三名进入考察。入围考察末位出现同分的,同分者一并进入考察。组织考察组对入围人员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,对是否适合和胜任做出评价。
6.体检
对经组织考察认为合适的人选进行体检。
7.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任校长人选。
招聘小组根据考试、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聘任建议,报黄埔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。局党委研究认为可以任用的,进入下一个程序;局党委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,则该招聘职位可以空缺。
8.任前公示。
确定拟聘任人选后,在黄埔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。
9.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及聘任手续。
公示期满后,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,办理人事调入手续,由黄埔区教育局颁发校长聘书,受聘校长与黄埔区教育局签订聘任协议,根据任期目标要求制定任期工作计划,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,接受主管部门和管理、考核,并按协议及相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。
不按招聘方规定时间办理调动手续的录用者,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。
六、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,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。
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
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
附件:
黄埔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州市第123中学校长报名表.doc